食人俗:文明的血咒(三)
沈默克
陈沅森近作《佛怀煽仇录》说到1927年8月7日,瞿秋白召开中共中央紧急会议,决定全面暴动,毛泽东“秋收暴动”失败后,率残部逃往湘赣交界的崇山峻岭,而“农运大王彭湃厉声疾呼:‘把反动派和土豪劣绅杀得干乾净净,让他们的鲜血染红海港,染红每一个人的衣裳!’他效法明末张献忠发布‘七杀令’,下达每一个苏维埃代表杀20个人的指标。海陆丰暴动后有一万数千人被杀,甚至出现复仇者吃人肉、吃心肝的现象。烧杀之惨烈,令人心惊胆颤。”(第十一章 《莫敬斋漫谈“中 共与农民”》莫敬斋录音整理)
20世纪中国,海陆丰式食人不是最后一次。50年代中期,新几内亚已禁止了土著食人。1968年,广西仍然再次上演食人的丑剧。这是广西文 革大屠 杀的一个恐怖附件。1967年 “四・ 一九”大字报后,广西各组织大联合后分裂为保皇派“联指”和造反派“ 4・ 22”。军队“支左”实行军管,支持联指坐大,1967年秋冬,“联指”在广西各地开始成批屠 杀“4・ 22”,据官方档案,一年之内杀掉十万人之众。中 共广西区政党办公室编印的《广西文 革大事记》总结1968年7月至8月一个多月中“区革筹、广西军区、各军分区、人武部、各专、市、县革委会和各地‘联指’指挥部以‘七・ 三’布告为武器,镇 压‘阶级敌人’,全区共杀害和迫害致死84000多人。宾阳县杀害及迫害致死3951人。贵县杀害及迫害致死3138人。其中国家干部及职工263人,教师156人,学生47人,居民106人,农民1311人,其它1255人。临桂县杀害及迫害致死2051人,其中国家干部326人。灵山县打死、杀死、害死3222人,其中有三个公社杀人均在500人以上,287个大队都发生乱杀人事件。桂林市杀死、打死、害死1128人,其中:干部、工人556人,全市冤、假、错案11522起。天等县杀死、害死1651人。上思县杀害了1701人,占当时全县人口1.33%。钦州地区7个县市失踪10359人。玉林地区杀害10156人。”(吴若愚《中 共机密文件记录的文 革广西大屠 杀》)
1968年5月13日武宣县“联指”攻打“4・ 22”,6月15日武宣县发生了大规模食人肉事件。“五星大队‘联指’民兵李坤寿,彭振兴,李振华等将‘造反大军’刘业龙,陈天掌等4人拉到三里圩游斗。在车缝社门口,刘业龙,陈天掌等四人被凶手打死。李坤寿等拔起尖刀,挖死者的肝,割他们的肉,拿回大队部去会餐品赏。从是日起至8月底止该县造反大军及其观点的干部群众,有75人的心肝和肌肉先后被野蛮者吃掉,吃人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工人农民、有国家干部和所谓的中 共 党员。” “桐玲中学副校长黄家凭,早年参加革命,曾任游击队桂支18大队长,解放后,他任仓梧县副县长。‘文 革’开始黄家凭被打成‘叛徒’,因同情‘造反大军’(4・ 22)于7月1日晚被学校革筹副主任谢东主持批斗杀死。翌日晨凶手黄佩农、张继锋等挖他的肝,剥他的肉,只剩下一副骨骼。接著一批人在学校宿舍巨檐下用瓦片烘烤人肉人肝,火烟缭绕,腥风飘荡,焦味充荡,一派阴森状令人不寒而栗。” “又如7月17日上江大队‘联指’头头组织批斗‘造反大军’廖天龙、廖金福、钟振权、钟少廷等四人,一帮凶手把廖天龙等四人杀死后拉尸体到平昭码头,有李灿熙、徐达财、樊荣生等人割下死者的肉肝和生殖器,拿回大队部煎炒猜码会餐。参加吃人肉宴餐的有陈达财等23人。……中央“七・ 三”布告下达后,‘联指’又调动贵县、桂平县‘联指’武装民兵500多人前来支持‘剿匪’。几天时间‘造反大军’荡然无存,打死杀死523人,其中被吃掉肉肝的75人。”(吴若愚《中 共机密文件记录的文 革广西大屠 杀》)
《文 革大事记》还记南宁地区的隆安县、大新县、上林县、武鸣县、钦州地区的浦北县、灵山县以及玉林地区的贵县都发生挖心肝煮食人肉事件:“1968年3月23日晚上9时隆安县布泉区武装部长黄以荃主谋策划,指挥该区高峰乡(后改为大队)乡长兼民兵营长周朝珠和布泉乡党支书隆秀佳两人组织民兵黄光权、冯品业等人将高峰乡四类分子梁受玉、韦信家两人绑架到龙厚山(地名)打死后剖腹取肝、胆煮食,为了杀人灭迹还将尸体丢下深洞。这是一起野蛮杀人命事件,但由于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导致该区后来乱杀人、剖腹取肝的事件不断发生。据‘处遗’调查统计,该区从1968年3月下旬至5月发生杀人剖腹取肝胆的事件11起21人,其杀人手段极野蛮残忍。
“ 1968年4月25日,浦北县北通公社定更大队分四批杀了24人,并剖腹取肝煮食饮酒,全社被杀害180人,凶手刘维秀、刘家锦等人把刘振坚打死后,对其未满17岁的女儿,进行轮奸,然后打死,并剖腹取肝、切乳房、割阴部。策划者和凶手还对剩下的寡妇,女儿勒令改嫁,并征收改嫁费(证明费) 。 5月28日,大新县昌明公社,大队民兵赵荣廷指派赵兴廷等20多个名兵抢杀何以路等3人,杀害后还割腹取肝,陈尸野外的事件,全地区在5月、6月份共打死和迫害致死3152人。…… 武宣、灵山、贵县和武鸣华侨农场有一百多个干部群众被凶手挖肝割肉去吃个精光。贵县一个凶手还深藏两个人肝到1983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时候才被迫交出来。” (吴若愚《中 共机密文件记录的文 革广西大屠 杀》)
较为生动的细节由《老井》作者郑义采访笔录:“上林――南宁附近一山区小县,人口少,但杀人按比例全区第一。……问及吃人,满座皆称上林吃人不多,远远比不上武宣等县。人们记得的案例是:某将人活活剖腹取肝后得意洋洋提回家吃。半途见一人,问:被杀者同意你吃他肝了吗?答曰没问。不行不行,他若不答应,你吃他的肝没用。(本地迷信,吃甚补甚。)某将肝丢弃,又去抓了一个‘阶级敌人’,用种种酷刑,逼迫被害者同意被食,遂活剖取肝而食。”
“上林县某村,采访一位杀人而食的支部书记。案子他早已供认不讳,……他兴致勃勃谈到在游击队时就吃过敌人,彷佛这是他历史中最光荣的一部份。见他谈起人肝的种种吃法,我突发一异想天开的问题:‘人肝怎么做最好吃?’他答道:‘烤着吃最好吃,香。煮的有腥味。’”
80几岁的杀人凶手易晚生自述:“是我杀了他。谁来问我都不怕,干革命,心红胆壮!全村人都拥护我。毛主席说:不是我们杀了他,就是他杀了我们!你死我活,阶级斗争!……是我动的手。头一把刀割不动,扔了。第二把刀才切开。……伸手去掏心肝,血热得烫手。只好从河里戽水冲,冲凉了我把心肝掏出来,一人切一块,全村人拿回家吃了。……”
“在锺山县,类似杀人分食的案例不少,但如此活活折磨的却不多。如另一案中,受害者刚被殴倒在地,人们便蜂拥而上执刀割肉。未能拥进里围的指挥者(记得好像是支书)大呼:‘不许抢!生殖器(记不清当地土语了)是我的!’受害者苦苦哀求:‘行行好,让我快点死 吧!’一人大发‘善心”’狠狠一棒将其击昏。受害者名字我尚记得:甘大作。”
武宣“某案,小派(四・二二派)在大派(联指派)数县武装力量的围攻下溃败而逃。某头头被擒,被剖腹挖肝,分食殆尽。后将他被剔得只剩副骨架子的残骸挂在闹市示众,逼他妻子跪地请罪。一凶手执匕首在她背上划了一刀,惋惜道:瘦了点,不好吃!然后逼问:这是你男人吗?是。你男人是反革命吗?是。女人已身怀六甲,血汗如雨。折磨够了,最后说:你不是爱你男人吗?你就抱着他人头睡觉!于是将早已砍落的人头塞给她,硬逼女人抱头睡觉。” “某案,一女民兵因参予杀人坚定勇敢,且专吃男人生殖器而声名远播,并因此入党做官,官至武宣县革委副主任。处遗时期中共中央书记处一天一个电话催问处理结果,并严厉责问:像这样的人,为何还不赶快开除党籍?但该女革委副主任拒不承认专吃生殖器,只承认一起吃过人。最后的处理是开除党籍,撤销领导职务。现已调离武宣。”“桐岭中学黄(家凭?)校长被学生分食案。……学生们不知怎么知道了校长的‘小尾巴’,便把他打成叛徒,大小会批斗。一晚批斗会结束,几个学生押他回宿舍。为首者说,看守太麻烦,干脆打死。于是在黑暗中一棍子击在头部,他很快便停止了呼吸。次日清晨,便有学生执刀割肉,以示与之划清界限,斗争到底。割肉很快形成风潮,整个桐岭中学校园内,到处是两块砖架上一块瓦的小灶,炊烟袅袅。收尸的‘牛鬼蛇神’教师后来追述,黄校长被割得只剩下一副骨架子,用两个挑土的竹簸箕一装便挑去埋了。第一个割肉者谁?竟是校长大儿子的女友!此人原来狂热追求校长公子,此时为摆脱关系,竟恶狠狠第一个操刀割肉而食!”
郑义最后概括出广西吃人的三阶段:
“一、开始阶段:其特点是偷偷摸摸,恐怖阴森。某县一案卷记录了一个典型场面:深夜,杀人凶手们摸到杀人现场破腹取心肝。由于恐怖慌乱,加之尚无经验,割回来一看竟是肺。只有战战兢兢再去。……煮好了,有人回家提来酒,有人找来佐料,就着灶口将熄的火光,几个人悄悄地抢食,谁也不说一句话。次日晨,唤同伙来吃剩下的;怕人们不敢吃,诡称是牛肝牛心。待吃完后才得意洋洋宣布吃的是某某的心肝……
“二、高潮阶段: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此时,活取心肝已积累了相当经验,加之吃过人肉的老游击队员传授,技术已臻于完善。譬如活人开膛,只须在软肋下用刀拉一“人”字形口子,用脚往肚子上一踩,(如受害者是绑在树上,则用膝盖往肚子上一顶――)心与肚便豁然而出。为首者割心、肝、生殖器而去,余下的任人分割。红旗飘飘,口号声声,场面盛大而雄壮。有的村庄则别具特色:将人肉与猪肉切作大小相同的块儿煮熟,将大锅置于视线之上,村人每人过来一块。
“三、群众性疯狂阶段:其特点可以一句话概括:吃人的群众运动。如在武宣,象大疫横行之际吃尸吃红了眼的狗群,人们终于吃狂吃疯了。动不动拖出一排人‘批斗’每斗必吃,每死必吃。人一倒下,不管是否断气,人们蜂拥而上,掣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匕首,拽住哪块肉便割哪块肉。某老太太抢割了一叶人肝,高高兴兴拎回家去。其时正下微雨,人血和着雨水从肝上流下来,在老太太的身后留下长长一条淡红色的血痕。还有一老太太听说吃眼睛可补眼,她眼神儿已不好,便成天到处转悠,见有‘批斗会’,便挤进人丛作好准备。被害者一被打翻在地,她便从篮子里摸出尖刀,剜去眼睛掉头便走。有几位老头子则专吃人脑。砸碎颅骨取脑颇不易,便摸索出经验:每人携一精细适中之钢管,一头在砂轮上磨成利刃,当人们割完人肉后,他们才慢悠悠挤过去――反正没人与他们抢人脑――每人在人脑上砸进一根钢管,趴下就着钢管吸食,如几个人合伙以麦管吸食一瓶酸奶!有妇女背着孩子来,见人肉已割尽(有时连脚底板的肉全割净,只剩一副剔得干干净净的骨架),万分失悔:孩子体弱多病,想给孩子吃点人肉补补身子。――至此,一般群众都卷入了吃人狂潮。吃人的大瘟疫席卷武宣大地。其登峰造极之形式是毫无夸张的‘人肉筵席’:将人肉、人心肝、人腰子、人肘子、人蹄子、人蹄筋……烹、煮、烤、炒、烩、煎,制作成丰盛菜肴,喝酒猜拳,论功行赏。吃人之极盛时期,连最高权力机构――武宣县革命委员会的食堂里都煮过人肉!” (郑义《广西吃人狂潮真相》)
文 革广西食人已被多方资料证实。但文 革中是否惟广西食人呢?网民马由子的帖子若属实,则暴露了冰山一角,意味着文 革食人乃是全国性的普遍现象。惜暂无其他资料与之印证。马由子一帖主要内容如下:
文 革目击:割人肉
马由子
2002年9月16日 星期一
我对共产党并无私仇。文 革时也才十几岁。没有挨过批斗。但却看够了杀人、死人的场面。我亲眼看到割人肉,这一辈子也忘不了。
第一个被割的是一个红卫兵武斗头目,叫孟长江。那大约是在一九七零年。孟住我老家四川省资阳县正东街。他当时是"文攻武卫第二指挥部"总指挥。全家根红苗正,母亲人称"双枪老太婆",是街道革委会主任,阶级觉悟高,爱憎分明。武斗中都是英雄,为捍卫无产阶级思想冲锋在前。
平息"反革命匪帮"后,孟又主动"义务"到街上"值勤"。资阳县当时有七十万人,在中国是小县,只有一个影剧院,上映"南征北战"。人们很快就忘了武斗之乱,拥来欣赏,百看不厌,于是场场爆满,拥挤不堪。孟值勤的主要地点,便是这影剧院。孟臂缠袖标,腰挂"家伙"(驳壳枪),站在高椅上"查票"。常常是大喝一声就见效,没人挑战。
可有天晚上孟的口令失灵,人们前推后拥地进出影剧院,把孟站的椅子都挤歪了。孟举起枪警告,可人声嘈杂,他便开了一枪。顿时几千人刷地吓懵了,四周雀然。我穿一双"板板鞋",本来走路打得极响,这时便立在一卖冰棍的摊棚前,呆住。人群突然传出一声:"打死人了,抓凶手!"这孟长江也许是吓的,拔脚就跑。只听一声:"追坏蛋!"黑压压一片人就潮水般冲过去。
孟被堵在一公厕(俗称"官茅司")内就擒。"走,到"文攻武卫"去!"原来这天是"农代会"包场,农民不认识孟长江,便按革命原则,送到"指挥部"。谁知孟长江立即就被手下放了出来,当然交出了枪,说是学阿尔巴尼亚电影,犯错受处分。先是农代会与街道谈判,都是无产阶级革命派,枪走火失误,重抚恤金,钱都讲好了。可遇见内部分裂,一些农民要求偿命,告到军管会武装部。于是孟被"请"进了拘留所。
至此,形势尚不要命。可是孟的弟兄却帮了倒忙。他们认为孟是为革命值勤不要一分钱,捍卫毛路线又有大功,进监岂不是敌人高兴的事?于是约人挂绳子,从五仗高墙把孟"接"了出去。造成当时中央文革称定的"全国罕见的劫持监狱案"。
于是贫下中农又组织一次行动,要求"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拒绝以钱补命的交易。游行和血衣展示唤起了"民愤"。
一个月后,据说在"最高人民法院代表"的通牒下,孟又被弟兄送回监狱。约一年后公判枪决。当时四川的造反派、保守派在搞大"团结",孟在资阳成为"分裂、武斗"的替罪羊。
执行时已过春节,这天我也去看。为防止劫刑场,行刑队先在东城门外布岗。押犯人上车后,突然掉头开向北门河边沙滩。大部份人已等在东门,只有约一百人,跟着汽车,当汽车转向、加速时,有人还以为阶级敌人先下手要救孟,于是乱呼乱叫,跟着追车。快到北河时,我们听见枪响,又见汽车回来,有人便明白是"调虎离山计",于是冲去看现场。
我光着脚凑热闹,与大约二十人到了沙滩。只见孟的尸体横在地上,还穿着当时很贵重的"毛领大衣"。不到二十分钟,东门沙滩等着的人在听到北门枪声后也跑来了,据说,其中领头的是被孟打死的农民之妻,哭喊着:"报仇啊!"约五百人跟着围上。"偿命啊!"这喊声使得场景十分悲壮。我(当时十三岁)禁不住也掉了泪,心想农民苦,男人打死了,一家会更苦。
谁知突然一个农民掏出一把菜刀,喊着:"我要挖他的心,剥他的皮!"几刀之下,热气滚滚的肠子便流了出来。我好象闻着腥味,赶快就躲了出来。蒙住眼却又从指缝里看。只见几个人拿着肠子翻,把肝、肾、心都摘下,分成几块。又有几个扒掉孟的衣服,割臂上的肉,舌头也割下来了。有人在一边鼓劲:"干得好!老天为我们伸冤报仇啊!"突然还有人喊了一句"无产阶级专政万岁!"没有人跟着喊,大家多在看热闹,笑的哭的各半。有几个拿着要件的还显示了一番战利品,说是回家下酒去,先走了。
一会,又来了几个农村女人,大声哭着,一个说是要找药引子,苦胆。可下不了手,求人帮忙。正好苦胆还在残肝上,于是有"好心人"去摘下,河水里洗了洗。她接过去,千恩万谢走了。
我后来不知怎么离开现场的,回家后便把"精彩"场面讲给了弟弟听。弟弟说他下次也去看,但不会象我当胆小鬼蒙着眼睛。
更晚回来的人告诉我,孟的头被砍下来,挖了眼睛,耳朵也被人割走"下酒"去了,肚腔塞满了石头,下身也给砍走。晚上,孟的母亲和兄弟去拖走了尸体埋在了无人知晓之处,以免再被鞭尸。
我当时听人说,人的器官是最好的药,"吃脑补脑,以此类推。"
此先例一开,后来行刑时便成了采药采肉的好机会。有一次杀八个"犯人",因为"药"多,吃不完的还竟然拿到市场上卖,当时并没有人"大惊小怪"。
到七四年左右,突然行刑队不准"割肉"了。常常是枪杀之后立即把尸体拉走,或留人守着,交给家属。拉走的,当然就是家里与之"断绝关系"的,不领尸体理所当然。
一直到一九八二年,我才从朋友处得知:拉走的尸体都是由政府"割肉",把心脏等器官剜出去做"科学实验"了。但我们当时都没有什么同情之心可表示的,犯人不是人嘛!
后来我又得知:那次被杀的八人中,有五人已被"平反"了。
我知道一切都过去了,但愿它永远不再会重演。愿我家乡从此不再有人开这样的"眼见"。
郑义与马由子道出了一个事实,文 革中的食人集正常王统时期的节日式食人与黄巢式大规模食人于一身,既是大多数占绝对优势时忽然爆发的,群众性质的,是皇帝/领袖金口曰杀,都人士蜂拥食之的,又是战争机制的见敌就食,从状态上甚至倒退回黄巢之前的斐济人易洛魁人原始猿人的古老模式。王统的食人潜规则被歇斯底里的血宴狂欢彻底释放而为宏规则了。一个自诩稳定的系统瞬间爆发库鲁病毒而濒临崩溃,除了使人咋舌于该病毒在文明的肺腑骨髓脑叶中不辍的孳蕃升级外,更使人忖测它实系一个木马,一直为民族的心理-文化结构逆通古早食人族的黑暗野蛮开着致命的后门。
21世纪的头几年已经过去了,这个贫瘠的国度没有发生过任何迥异于大食人时代(该词与中国语境的大历史等价)的有益转变。相反地,由赖 昌 星,我们看到梅毒入骨的腐 败,看到国 库被硕鼠蠡虫啮蛀一空,国有银行体系实质破产;由宝 马案,我们看到特权阶级与民众的尖锐对立,社会冲突一触即发;由李昌 平和陈桂 棣,我们看到城乡生存状况的巨大差距,官僚土皇帝横行无忌,农村的封闭落后与几百年前并无二致;由前总理的下岗政策,我们看到贫富悬殊,基尼指数高居不下,城市贫民游民流民日多,一些城市居民已经加入拾荒者行列了;由国家资本主义与地方黑恶势力紧密勾结而产生的新圈地运动,我们看到自 焚和人民的愤怒和绝望;由坦克大屠杀和乏囵?@,我们看到金字塔之巅满心恐惧,迹近疯狂……在在表明王统末年铁幕沙化天下大乱的劫象已迫在眉睫。而当revolution这颗净世灾星周期回归时,因成汤模式早被黄巢模式僭夺,与普里昂蛋白一起蛰伏于我们神经系统的食人程序再次被激活几成宿命。那么,我们是该背负这个永劫之咒进地狱,还是该冀盼弥赛亚的天火将之定点清除,连根烧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