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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7 zt:关于杨佳的一些辩论就个人来说,我对杨佳杀害与其无关的人感觉并不好,但问题在于,这么多人批评杨佳杀人,那么这个社会有多少被锦衣卫迫害的人,怎么就不见那些人出来批评锦衣卫呢?
在中国,最可笑的一点就是所谓善良和正义,都带着现实和自我保护的气味。
下面发言来自于不豆瓣小组海国图志中的辩论,如果有兴趣,可以去原帖看一下(如果帖子还在) 1,杨+抗争的对象是谁? 回答:他抗争的对象不是派出所殴打他的警察,也不是该派出所的其他警察,他抗争的是,他依法申诉之后毫无结果的这个申诉的对象。 正是这个对象,让他破灭了一切“正常渠道”获得尊严的可能,正是这个对象,用一切ms有理实质上是以强凌弱的姿态让他无法开口。正是这个对象在他面前扮演“无物之阵”的强大压力。 所以,他抗争,不是为了私怨,而是为了公义。他抗争的目标,是这个一拖二歪曲三大事化小的申诉仲裁机关。 2,杨遭遇的是公平对待么?杨和警察分歧的关键点是什么? 回答:如果是公平对待,警察会先赔300元后赔1500元么? 杨和警察分歧的关键点之一,是杨要一个说法,警察书面承认自己的错误。而仲裁方坚持当班警察没有错误。 3,杨抗争的正义性何在??? 回答: 首先是“尊严”2字。 天子之怒,积血漂杵。 匹夫之怒,流血五步。 个体的尊严感,是谁都无法取代,去判断的。 大可以告诉杨,他糊涂,他暴力,他偏激。 但是,他就是要一个说法。 你可以不要,你可以把你所有的说法可能性都丢弃。 但你不应该轻蔑他这个要求。 那么,苏州虎丘的五人墓里,那五个人,抗争的正义性又何在呢?? 4,你认为现在这个时代的情况与约翰布朗徐锡麟面对的那些时代那些情况类似? 回答:类似。 我们所不同的是,我们的工具由犁而变为电脑,我们面对的敌人换了一批。 而我们身上的锁链,始终一致。(起码,晚清那时候没有正当理由,官府不敢拆民房,连铁路经过民间坟地,都要顾及百姓心情) 甚至,我可以大胆地说。 2008年,中国离宪政的距离,似乎比1908年离宪政的距离还要远。 5, 你认为杨+的情况与“女儿被这么对待,我的弟弟被莫名殴打,我的哥哥被沉冤关了12年妻离子散”的这些人类似或者说杨+是为了这些人才做了这件事? 回答: 杨+是身受不公者, 而“我女儿,我弟弟……”之类的“我”,是亲属身受不公者。 所以杨的感受到的不公感,应该比我前面讲的话中,那个最后只是因为亲属受苦而操菜刀出门的“我”更沉重,更黑暗。 杨不是为了那些人才做的, 杨就是那些人!! 我前面说了“我女儿,我弟弟……”之类的话,是要表明我的姿态。我的亲属被人这样,我都会操菜刀, 如果是我感觉到自己的尊严无有,遭受不公,更要操菜刀了。 如果不是我哥哥被人关了12年冤狱。 而是,我就是佘祥林, 我一定把所有经手我案子的人,一个一个全都杀掉了。 (至于,我在复仇后是否更快乐,会不会和基督山一样,达到了复仇的强大以后又宽恕他们,那要等我成功地达到了复仇的强大以后再说!!!) 6,你是义士派么?难道只有暴力才是“不漠视”的唯一态度吗? 回答:如果在一个“正当社会”里,暴力非但不是唯一的解决方式,而且也是最不可取的解决方式。 但是,如果其他解决方式都已经无用,暴力就只是不得不选,选了也是失败的唯一一种姿态。 什么姿态呢? 表明我不是任人屠宰的姿态! 7,暴力能解决问题吗?从辛亥到文革,暴力解决问题了吗?? 回答: 问得太好了。 能问出这个问题,说明你已经与简单的暴民和愚蠢的当局划清了界限,会自己思考了。 我提出自己的看法。 只有暴力是不行的。 但是,如果没有暴力也是不行的。 1789年法兰西,尽管最后导致了拿破仑,导致了王朝复辟,但是,毕竟有了本质区别。 美国建国,更不用说了,没有来克星顿的枪声,没有大陆军的苦战,只有独立宣言就能够建国??? 8,你别在这玩历史,你就说说,你支持杨+,你支持暴力,在现在的中国有什么促进作用? 回答:从gdp上,没有任何促进作用。 前面已经说过,彰显匹夫之怒,让所有的脑满肠肥者,知道,“中国人民不可辱”。让他们为恶的心生恐惧,让所有为善的在自己遭受不公对待时,以此为榜样奋起自卫。 功莫大焉!! 如果每个佘祥林,出狱后都能顺藤摸瓜一个个干掉冤狱制造人, 如果每个被野蛮拆迁的房主,都能一个个干掉房产商, 起码我们知道,不公是他们施加的,我们要讨回来。 9,你如何知道,杨针对的是那个申诉机关? 回答:从杨的事件过程可以看到,杨曾经要求过申诉机关申诉,3去上海,每次去的目的也不一样。在第2次去上海,申诉不果后,甚至还买了很多信封,求助媒体。 直到买信封之后,杨,才想了极端方法。 当然,我说的也只是行动的迹象,至于心理活动,也只是我的推测。 但是,所有的“认为杨+该死”派,或者“认为杨佳不正义”派,你们依据的一些基础,如“失去理性”(NP言),“杨被人寄托”(这一言论暗含着杨的思想与寄托者的思想不同),不更是毫无根据吗? 所以,铁鸡巴说, 屁股决定大脑。 如果你对普通的劳动大众还有感情, 如果你曾经亲身经历过司法不公,行政申诉的低能,官僚的贪渎, 经验理性会指引你,走向那一边。坐在那一边。 November 14 ZT:2009十大预言感谢河蟹网友砖家的分享,原文链接 第一件大事: 2009年奥斯卡影帝将由中国人夺得。这名中国影帝来自中国的政府部门,级别不低于省部级,甚至更高。 第二件大事: 2009年诺贝尔化学奖将由日本人夺得。那名日本人因为发明了一种廉价和简易的、可以用来检测广泛地存在于中国食品中的有毒物质的检测棒,为中国大陆的百姓的生命健康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这名日本人由此获得诺贝尔化学奖的殊荣。他发明的检测棒成为反日愤青人手一个的唯一不抵制的日货。 中国掀起了移民狂潮,身家超过1000万元的中国人基本都移民了。由于英联邦国家加拿大的中国移民最多,在2009年的加拿大总理选举中,有活雷锋之称的、定居在加拿大的华人赖昌星曾经因为在中国坚持将从国外高价买入的石油贱卖给深受高油价祸害的中国人民的光辉事迹而受到了中国移民的热烈拥戴,并在中国移民的强烈支持下一举夺得加拿大大选的胜利,成为加拿大历史上第一位华人总理。中国政府对此表示遗憾。 第四件大事: 被誉为史上最恶毒的“城乡二元制度”实现惊天大逆转。自2008年中国爆发食品危机后,早就不堪环境污染之害的城市居民纷纷迁往农村定居。“定居农村,回归绿色”成为未移民的中国人心中最大的梦想,农村治安问题因此日趋恶化,中国农村小道上随处可见由民兵和无业青年组成的主要负责检查针对城市居民的农村暂住证的巡逻队。所有的城市居民都觉得自己的感情受到了伤害,因为他们都认为自己受到了歧视。 第五件大事: 房地产持续萧条,无法再扮演国民经济支柱的角色。取而代之的是移民经济,绝大部分原来从事房地产中介的人都改行从事移民中介。保守估计移民经济创造的产值占中国大陆GDP总量的50%以上。 第六件大事: 中国报业垄断格局形成,《南方都市报》和《北京青年报》划江而治,成为南北相互抬杠的报业巨头。二者先后更名,前者更名为《南方都是报应》,后者更名为《北方尽出祸害》。 第七件大事: 中央电视台陷入了空前的信任危机,除了财政拨款外,再也没有其它收入,为了安置中央电视台臃肿的人员队伍。中央电视台决定将所有频道合并成一个频道,专门从事性病皮肤病医疗指南广告。尽管如此,依然入不敷出。 第八件大事: 为了扭转食品安全危机给政府造成的被动局面,国务院决定效仿当年的八大军区主官互调:2009年1月1日起,广电总局全班人马和质检总局人马互调。到了2009年下半年时,中国有多部动画片出口到日本,而食品安全危机也得到了有效的改善。 第九件大事: 和2008年相比,2009年的新闻媒体上罕有警察打死人的新闻,反而是警察被打死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究其原因不是警察受到有效约束了,而是城管更牛逼了,大水冲了龙王庙。 第十件大事: 2009年,汉服成了殡葬行业最紧俏的商品,取代了传统的寿衣。受到“2008掌掴阎崇年事件”的启发,中国社科院成立“耳光经济研究院”,专门从事耳光经济的研究。中国专家被抽耳光的事情屡禁不止,由此带来的经济效益异常显著。在2009年,耳光经济带来的产值已经超过了制造业,中国专家从此集体失语,人民群众对事物的正确判断的能力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ZT:关于杨佳案的最新“我十分担心杨佳母亲的结局:要么自杀,要么最后出现在“疯人院”接受治疗,到那时候她所说的一切都只会是“胡话”了。”摘自本人九月九号的牛博博客,以我对我挡的认知,这个结局丝毫不让我意外。
再大的水也有落下去的时候,石头显落出来,真是海枯石烂。
杨佳的母亲王静梅有消息了,今天知道的是,王静梅没有走失,没有自己隐藏起来,她的消失是被中国的公安系统绑架,被国家秘密拘禁。2008年7月2日深夜,王静梅被大屯派出所的警察强行关进了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的安康医院。
你任意改变事实真相,让所有的媒体封口,你使整个政党昧着良心,你让全部的公检法不说真话,你收买所有的律师法官,可是你仍然无法消除那些最基本的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杨佳有一个母亲,她被“失踪”了。
王静梅是怎么样失踪的,2007年10月1日,杨佳母亲接到杨佳从上海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作为第一证人知晓杨佳被警察殴打,知道后来杨佳上访与警方交涉的整个经过,王静梅是杨佳案起因的唯一的知情人。
2008年7月1日杨佳案发生后,王静梅被带去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做笔录,自此以后王静梅人间蒸发。
之后的一百三十二天中,上海公检法对杨佳案件实施了违法的侦讯,一审二审,并做出死刑判决。在经历“有史以来最成功最辉煌”的奥运会的光荣历史时刻,杨佳 的母亲在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性治疗”。在杨佳被非法审判的整个过程中,上海司法安排的谢有明律师获得杨佳母亲的代理杨佳案的“委托书”,正是此委托书成 为拒绝北京熊烈锁律师代理杨佳辩护的全部理由。在举国公民关注司法程序正义,大声疾呼寻找杨佳母亲的一百三十二天里,无论是上海公检法还是北京公安都不置 可否,拒绝回答。北京公安大屯派出所于七月十七日,装模作样的接受杨佳姨妈的人口丢失立案。由于王静梅被绑架拘禁,致使杨佳案自始至终没有可能获得最基础 的信息和公正。
王静梅的出现,至少证实了广大的公民对杨佳案的关注是有充分的理由的。司法机关和公安可以秘密的将重要证人关进医院,可以拒绝回答公众媒体询问,在不通知 亲属的情况下对人进行“精神病治疗”,这种事情只听说发生在前苏联。如果王静梅作为病人在精神病院,那么谢有明律师怎么能接受一个“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的委托?关于杨佳案已经说得太多了,还要说的会更多。是杨佳“有病”杨家的母亲“有病”还是这个国家的体制有病呢?。
对杨佳及其母亲的残害,对事实真相的掩盖,对司法程序公正的扭曲,是对中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的伤害。这无疑是2008年中国发生的所有事件中最大的一件事,远远大于那个傻逼奥运会,因为它确实和我们每一个人有关。
让我们继续关注中国司法的违法进程,关注一个体制是如何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杨佳案不仅仅是牵扯到北京上海公检法和公安的迂腐,更是涉及到公民政治司法程序社会公正等诸多问题。
现在我要说的也是,中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你们看着办吧”。你们没有想到的是,曾经冤杀无数易如反掌的罪恶权力,今天要杀一个疯子傻子,居然会变得这样的艰难。
见过下流的没有见过如此下流的。几十年来百姓都沉住气了,你们还沉的住气吗?
我们每个人都是杨!!佳
武文建
如果说犯罪是污染了社会的水面,那么不公正的司法(法律)则是污染了水源。法律强制的合法性来自于公平、公正,公平、公正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民众的利益避免遭受侵害并给以制度性地保障。从古至今所有专制社会的共同特点之一是,所谓的法律是维护当权者和既得利益者个人私利工具。社会整体道德素质滑坡往往是不公正的法律(政体)所造成。
托马斯·阿奎那(1227--1274)说:无论任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杨!!佳案牵动了亿万华人的心,这不仅仅是一件杀人案,它直接折射出中国司法系统人治特色和地方与中央相互博挛的复杂关系。围绕杨!!佳案等一系列公然挑衅民众暗箱操作的明目张胆是来自何方力量?我们从一位退了职务的国家领导人频频出现在媒体上可分析一二,从1921年南湖那条小舢板上算起,至今只有这位退了职务的老人出现在公众面前时排在一把手的后面。说上海是国中之国毫不过分。
受冤屈上告无门因此精神失常杀人的案例在中国如此轰动杨!!佳案并非首位。1979年人民日报长篇刊登《蒋爱珍为什么杀人》,讲述新疆知青蒋爱珍遭受“作风问题”的诬陷诽谤上告无门,在巨大心理压力所造成精神失常的情况下开枪杀了与诬陷她有关的3人。蒋爱珍事件暴光后,声援蒋爱珍及为她辩护免死的书信如雪花般飞入人民日报社和其他部门,最终1985年新疆高法终审判决蒋爱珍有期徒刑15年。蒋爱珍是幸运的,她的幸运是案发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大讨论和“拨乱反正”期间,是邓与华谁能得到更大的民意支持谁就能保住官位期间,更是中央内部集团双方争斗民间才得以空隙的权利自由期间。杨!!佳与蒋爱珍的案件基本相同,精神病人杀3人与杀6人同样应该受到法律公正的判决,蒋爱珍案的审理方式同样适用于杨!!佳案。当年蒋爱珍案宣判结果经北大等多家院校法律系的专家在几年里论证此案,结果无论在刑法规范和法理上都具合法及公正性。
司法程序的非正义性不可能产生出公正的结果。杨!!佳案整个审理过程其荒唐漏洞百出,其狂妄嚣张是近些年少有之例,如此的挑衅人类文明与尊严还谈何“共创和谐社会”?封建帝王都懂得“民可载舟也可覆舟”的道理,时常或真或假、或多或少地听从民意安抚之。上海当局在处理杨!!佳案的所作所为就是地地道道的反人类行为,与文革暴行和法西斯暴政在本质上相同。上海当局滥用公权力可以枪毙一个杨!!佳,但亿万人关注杨!!佳的心你何以枪毙掉?如杨!!佳最终走向法场,因此案所造成的负面社会成本难以估量,“亲民政策”将再次彻底推翻回归谎言。
中国之所以有“以暴易暴”传统,其根本原因便是匮乏自由、平等、人权、民主等理念。西方历史中虽然也有众多血腥事件,但较中国历朝历代因自然资源争夺、权力相争、朝代变更、官逼民反等大规模惨杀相差甚远。“大禹治水”的道理仅仅应用在水利工程层面,而没有真正根植于法律、政治文化中(即使有也是出于暂时策略需要)。历史中所有“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暴力事件无一不是权力者逼迫的。可悲的是,在21世纪的华夏仍然没有摆脱愚昧的历史惯性。
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自由的终极标准是国民个人,“以人为本”政策应具体在个人中,而不是抽象的人民群众概念。人权的基础是自由,一切自由权利的基础是言论自由。如没有言论自由其他一切权利无以表达,还谈何人权?事实上,没有言论自由就是具体在“生存权”上也是一种奢望。生存权这个在畜牧业领域也许更有意义的权利被“别有用心”地理解为人权的核心,那么好了,杨!!佳的生存权又如何呢?如果权力者用养猪的思维理解生存权的话,以后会出现千万个杨!!佳绝不是危言耸听。
杨!!佳在9月1日秘密一审判为死刑。现行的中国司法程序是这样的,一审(中级法院)的死刑犯(包括死缓)必须要有二审(不上诉也有二审),如二审继续维持原判,对死刑犯(不包括死缓)还要通过全国最高法院核准,如核准通过下达,执法队方可择日将其死刑犯拉出去枪决或注射强剂。熟悉司法的人都清楚,一审死刑在二审改判或在全国最高法院核准时改判是常见的。我的意思是,杨!!佳本人具体到执法队来打开他的号门之时还要有一段时间,我们可以回顾蒋爱珍案,高层原因我们不提,强大的社会舆论给了蒋爱珍活命的概率是不能忽视的。杨!!佳案现在最需要的是一波高于一波的强大社会舆论,舆论越大其审理的过程就会越慢,审理越慢杨!!佳保住性命的机会就越大。假如在这段期间很有可能国外元首、高官或其他重要组织过问、呼吁此事,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况且杨!!佳犯案又在精神病发作之时,改判杨!!佳以示“亲民政策”的体现又何乐而不为呢。 无论如何,为了杨!!佳我们必须呼吁!千万不要认为自己私下说一句话、在网上同情一下或转载篇呼吁改判的文章是微不足道的,我们每发出一声呼吁,杨!!佳就离生命越近、离死亡越远。为杨!!佳争自由权利就是给我们自己争自由权利,在这样的体制下,我们每个人都是杨!!佳。让我们回顾一下马丁·尼莫拉发人深省的诗句: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我本人不是基督徒,但我愿意为杨!!佳祈祷:仁慈的上帝啊,请您发发慈悲,给迷途的杨!!佳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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